检验显示,郝雷在医院期间,服用了治疗精神障碍的吩噻嗪类药物(氯丙嗪),出现多器官淤血,“部分心肌纤维断裂,窦房结临近组织内灶性出血,肺淤血、水肿”。鉴定认为:“符合吩噻嗪猝死综合征的病理学改变特点”。
鉴定认为:“四肢多发性皮肤挫伤,符合钝性外力所致的特点,该损伤较轻,尚不足以导致死亡。未见其他机械性损伤以及机械性窒息的征象。”结论是:“考虑因吩噻嗪猝死综合征而死亡。”
公开资料显示,吩噻嗪类药适用于治疗精神症、躁狂症以及其他重症精神病。而在各类可引起猝死的药物,最主要的是吩噻嗪类。
11月2日,华一医院副院长欧阳秀革在电话里说,郝雷的死亡,是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,不应算医疗事故。
他说不良反应出现的几率,一般在开始服药的一周内,是正常反应;如果家属有意见,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,也可以走司法途径。
11月4日,他到昌平区法院起诉北京华一医院,要求赔偿损失60万元。法院答复,审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