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1.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,或者所提供的原件与申报进口备案时的复印件不符的;
对不予抽样的药品,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2日内,将《进口药品抽样记录单》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。
答:在抽样前,抽样人员应对即将执行的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任务的性质、品种(对象)、取样方法、步骤、数量、工具等全面了解后,根据不同的抽样任务,准备必须的物品。
1.本次抽样文件类:本次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、该批产品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等需要核对的相关资料、相关规定性文件、工具书等。
3.抽样用文书及物品类:药品封签、生物制品批签发现场抽样记录表、现场检查笔录、签字笔、胶带、封样袋、印泥等。
4.抽样用工具类:取样器(工具)、样品袋、样品瓶、照相机、摄像机等,也有办公自动化程度高的携带笔记本电脑、便携式打印机等物品。
答:1.认真核对有关资料:现场样品品名、规格、批号、数量与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、该批产品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是否相符。
6.规范填写药品封签及生物制品批签发现场抽样记录表;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承担批签发抽样工作人员的签名应为两人,并与上报备案样稿一致。
8.抽样人员应对样品送达过程进行有效监督,确保所抽取和送达样品的线.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抽样人员不得抽取样品:
1.生物制品批号的编制:应当按照《中国药典》中的“生物制品分批规程”对生物制品分批并编制批号。批号的编码顺序为“年月年流水号”。年号应写公历年号4位数,月份写2位数。年流水号可按生产企业所生产某制品批数编2位或3位数。某些制品还可加英文字母或中文,以表示某特定含义。
2.亚批号的编制:亚批号的编码顺序为“批号-数字序号”。如某制品批号为:200801001,其亚批号应表示为:200801001-1,200801001-2,……。